太原市廉租房最新消息概述:太原市近期對廉租房政策進行了更新和調整,旨在更好地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新政策可能包括增加廉租房的供應量、優(yōu)化申請流程、提高審核效率以及加強房源管理等措施。太原市還可能加大對廉租房建設的投入,以確保更多符合條件的家庭能夠享受到這一社會福利。具體政策細節(jié)和實施時間,建議關注太原市相關政府部門的公告和通知。
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速,太原市作為山西省的省會城市,面臨著日益嚴峻的住房問題,尤其是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為了切實解決這一民生難題,太原市政府積極響應國家號召,大力推進廉租房建設和管理,不斷完善相關政策,努力為低收入家庭提供穩(wěn)定、舒適的居住環(huán)境,本文將詳細介紹太原市廉租房的最新消息,包括政策背景、建設進展、申請條件、補貼標準等方面。
政策背景
太原市廉租房政策的制定和實施,主要依據(jù)國家和地方的一系列相關文件,這些文件包括《太原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市政府令第62號)、《太原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并政發(fā)〔2011〕23號)、《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 財政部關于做好城鎮(zhèn)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工作的指導意見》(建?!?016〕281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并保障辦字〔2021〕7號)、《關于進一步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和審核程序的通知》(并政辦發(fā)〔2017〕75號)等,這些文件為太原市廉租房的建設和管理提供了堅實的政策保障。
建設進展
太原市在廉租房建設方面取得了顯著進展,以萬柏林區(qū)為例,2011年10月23日,太原市萬柏林區(qū)第一個廉租住房項目在九院小區(qū)正式奠基開工,該項目占地面積7畝,建設規(guī)模為2棟34層住宅樓,建筑總面積3.78萬平方米,以一室一廳戶型為主,單套建筑面積50平方米左右,共計756套,預計總投資約1.2億元,這是太原市首個城區(qū)級的專門廉租住房項目,全部為小戶型住房,于2014年正式建成,可以滿足700多戶低收入居民的租房需求。
太原市還不斷推進其他區(qū)域的廉租房建設,根據(jù)最新消息,2024年度公共租賃住房第三批符合條件的家庭名單已經(jīng)公示,共有4戶家庭通過審核,即將獲得廉租房的實物配租或租賃補貼,這一消息標志著太原市在廉租房保障工作方面又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申請條件
太原市廉租房的申請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戶籍要求:申請人需具有太原市城鎮(zhèn)居民戶口,且至申請之日近2年內在太原市連續(xù)居住,對于外來務工人員,需滿足非太原市籍居民戶口,且至申請之日近2年內在太原市連續(xù)居住、就業(yè)的條件。
2、收入要求:
- 城鎮(zhèn)居民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或實物配租,家庭人均月收入需低于太原市上年度最低月工資標準,某年度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880元/人·月,則家庭人均月收入需低于或等于1880元/人·月。
- 城鎮(zhèn)居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或實物配租,家庭人均月收入需低于太原市上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某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為2793元/人·月,則家庭人均月收入需低于或等于2793元/人·月。
3、住房要求:
- 城鎮(zhèn)居民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時,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需在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且在本市無宅基地。
- 城鎮(zhèn)居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時,需滿足家庭無房(含非住宅)且在本市無宅基地的條件,對于新就業(yè)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還需滿足申請人與申請人父母在太原市均無房(含非住宅)且在本市無宅基地的條件。
4、其他要求:
- 外來務工人員申請時,需年滿18周歲,取得太原市公安部門簽發(fā)的居住證,并與太原市就業(yè)單位已簽訂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在本市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或近3年內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2年。
-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無房且與父母同住,或單獨住父母房,人均住房面積超過規(guī)定標準的,不得申請。
- 已獲得征收拆遷安置住房(包括在過渡期尚未入住的)或獲得拆遷貨幣補償且至申請之日未滿5年的,不得申請。
補貼標準
太原市廉租房的補貼標準主要包括租賃補貼和實物配租兩種方式。
1、租賃補貼:
- 城鎮(zhèn)居民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賃補貼標準為10元/平方米·人·月(或根據(jù)最新政策調整后的標準),補足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5平方米。
- 城鎮(zhèn)居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租賃補貼標準為60元/人·月(或根據(jù)最新政策調整后的標準)。
2、實物配租:
- 為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的城鎮(zhèn)低收入、中等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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